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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2008年羊毛、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
石狮服装城网新闻中心  发布时间:2007-10-12 11:25:24

  各有关单位: 

  根据商务部2007年79号公告,2008年对羊毛、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“先来先领”的分配方式。2007年有羊毛、毛条进口实绩的企业或2008年建成投产的羊毛、毛条加工能力在5000吨以上的企业为符合2008年羊毛、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报条件的单位。请你单位按公告第五条第(二)(三)(四)项提出的要求准备相关文件,于12月15日前上报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。具体要求如下: 

  一、在京的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从2008年起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提交申请,具体提交申请时间请与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联系。 

  二、市属申请羊毛、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单位应提供如下文件: 

  1、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。(通过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) 

  2、2006年度在海关、外汇、工商、税务、质检、社保、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。 

  3、申请报告。主要说明没有违反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2007年羊毛、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》的行为;2007年羊毛、毛条进口及使用情况;2008年预计生产情况及进口羊毛、毛条需求情况等。 

  三、2008年建成投产的羊毛、毛条加工能力在5000吨以上的企业,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(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)以及竣工验收报告。  

  以上申报文件一式一份,于2007年12月15日交到北京市商务局212房间。 

  联系电话:65135952  85163100 

  联系人:谢江 

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10月9日

 

来源:北京市商务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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