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行的东西,虽说不是维生素般必要,但可以说是街上人群的视觉享受,因其变化快而产生新奇感,故也成了时髦男女共同的游戏。“流行”的渗透力极强,从影星到歌星,从写字楼俊男玉女到坊间大嫂,如一夜之间给洗了脑似的,审美的指针全摆到了一个方向。
中国人虽然没有多少人可以接触到世界上第一手的潮流资讯,但因为传达渠道繁多,便人人皆成专家。连小店的售货员,都可以信誓旦旦地跟你说:“这是今年最流行的!”
于是,每一季,众人齐心合力,营造流行风暴。回首一下,便发现,曾经,街上从十八到三十八的女士,皆穿像买不够毛线而织成的短外套;曾经,不分肥瘦,腿形正否,女士们皆是七分窄脚黑裤;曾经,男士不管头形如何,皆剪成平顶短发,像是北大荒的收割机工作之后的田野。
当自己不知该怎么办时,听貌似权威的传媒和时装店的推销高手的话,总是错不到哪儿去的———虽然可能让自己落入雷同的汪洋大海中。
谁敢冒天下潮流之大不韪?只有两种人,一是无知无觉,一是先知先觉。
无知无觉的人,总穿着前两年流行的衣服。当时买,可能是随意,因为这类衣服数量多被促销而易选中;可能是来自减价潮中,而时移世易之后,他们浑然不知。这种人倒也快乐。
先知先觉的人,不会让人觉得他们穿着当季最流行的元素,但是,他们一露面,总是给人清新舒服的印象,而且还带着暗里的震慑力。别以为他们不知流行和过时,只是他们消化了流行,再创出自己的唛头———汪洋大海中,他们便不会沉了下去。
最累的人是,知晓和在乎“流行”,而无法脱颖而出。一方面告诫自己,小心OUT了,一方面拼命斟酌比别人稍高明的选择,以摆脱平庸。这种人很多,玩“流行”的游戏也最投入。流行商品行业的利润维持,就靠他们了。所以,他们累了自己,却造福了别人,也很伟大呵。